我國預計在94年1月將全面實施「行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到時候廣大的行動通訊消費者就可以享受到更換行動電信公司不換號碼的便利服務...
我國預計在94年1月將全面實施「行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到時候廣大的行動通訊消費者就可以享受到更換行動電信公司不換號碼的便利服務,這對很多老早就想要換掉不稱職的電信公司,卻捨不得丟掉原本電話號碼,委屈已久的民眾來說,相信會是一大福音。
實施號碼可攜服務將直接造成電信業者用戶大量流失的危機,因為在開放的自由市場機制下,任何人都可以是電信業者的股東,市佔率、用戶流失率與客戶忠誠度任一者的下滑,都會直接反映在業績報表上,將嚴重影響投資者的決策,不可等閒視之。電信業者若不提早提出因應對策,任由客戶轉換到其他公司,損失的將不只是流失客戶的收入,相對地要付出更多贏回客戶所需的代價和成本。
以手機補貼政策為例,國內大哥大業者為了衝高用戶數,長久以來一直採取手機補貼的行銷手法以吸引用戶,但後來也衍生了一波洗機歪風。有些不肖經銷門市想出以人頭戶申辦門號,以取得低價手機的辦法,再將手機轉賣到東南亞地區,造成補貼的電信業者,賺得了空頭用戶,卻無實際營收。台灣大哥大為了遏止洗機歪風,在90年第3季率先取消手機補貼政策。當時其他業者雖表態有意願跟進,卻都相對採觀望態度紛紛按兵不動。此舉造成台灣大哥大用戶數市佔率嚴重流血不止,由 2002年的29%,下滑至2002年上半年的24.5%。等到台灣大哥大驚覺大勢不妙,不得不再次於2002年6月祭出手機補貼策略,卻已難力挽狂瀾,且因為這額外多出的手機補貼費用,造成台灣大哥大帳面上第3季的費用增加近3成,嚴重影響財報獲利及投資者信心。2001年8月以後,中華電信用戶正式超越台灣大哥大。台灣大哥大不但將穩坐了很久的市佔率第一名寶座拱手讓給中華電信,甚至提供欲解約用戶半年免月租費的優惠,用戶數還是一路流失不止。截至 2003年12月底為止,台灣大哥大用戶數已經遙遙落後中華電信240多萬戶有餘。由此可以預見,實施號碼可攜服務後,電信業者將再度面對類似問題,任何一步錯誤的決策,都有可能造成業者本身重大的損失,不可不慎。
前2年,因為3G執照的發放和搶標在電信業界與各國興起一陣熱潮,沒想到最後3G無線通訊技術的發展,不如預期快速與成熟,造成當初搶得執照的業者空有執照,卻遲遲不敢佈建相關設備與基礎建設。有些業者受限於資金壓力,不得不再把執照釋出,或與其他較大的電信業者進行合併的動作,自此,電信事業大者恆大,強者恆強的態勢漸漸成形,且往後數年,這樣的趨勢估計仍將持續。
我國固網執照與業務雖已於1999年開放民營,但固網事業受限於佈線問題,最後一哩用戶迴路的線路,往往佔了業者最大成本。故經營固網事業有基礎建設投資龐大、回收期長、爭取客戶不易的顧慮。我國3家民營固網公司東森寬頻電信、台灣固網、速博開台之初,電信總局曾訂定業者須建設完成15萬門、6年內應建設完成100萬門,及資本額400億元三大門檻。儘管當初各業者籌募的資金充裕,但3家業者從2000年陸續開台至今,其服務範圍仍僅限於台北、台中、高雄三大都會區,且大部分用戶迴路與許多的中繼線路,仍須向中華電信承租。在受制於這種種嚴苛條件限制下,3家固網業者只能將營收重點放在長途與國際話務上。然而當初中華電信的這些用戶迴路的基礎線路,也都是長年來利用納稅義務人的錢所佈建。以ADSL為例,前些日子就出現有網友號召萬人到總統府前,抗議中華電信向用戶收取用戶迴路費用太高的例子。而在中華電信民營後,是否該將這些線路視為公有,值得討論。但相對而言,這種看似不合理的先天優勢,也保證了中華電信固網事業穩居龍頭的地位。
相對於固網,由於行動網路具有高移動、漫遊的特性,不須佈建最後一哩用戶迴路,使得新進的行動網路業者進入市場的門檻較固網業者為低。我國於86年開放行動通信業務後,台灣大哥大與遠傳兩家民營業者即迅速吸引了大量的用戶,這時中華電信才警覺其優勢不再,電信龍頭的地位岌岌可危。行動通信業務一開跑後,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遠傳即形成領先的集團,並在首位排名的爭奪中經過一陣拉鋸戰。後來和信於1999年併購東榮電訊,台灣大哥大於2001年併購泛亞電信,至此台灣大哥大確認其行動盟主寶座。後來歷經手機補貼事件,與2003年遠傳合併和信,一場行動電信業者的大戰,猶如春秋戰國之爭,卻逃不出強者恆強的合併趨勢。而今在遠傳確定合併和信後,行動電信版圖終於確定天下三分,三強鼎立。
根據電信總局的統計,到2003年12月底為止,台灣全國行動用戶數約為2,500萬戶,其中中華電信總用戶數為826萬戶,台灣大哥大為580萬戶,遠傳為443萬戶,和信為367萬戶,東信為71萬用戶,泛亞則為220萬用戶。若將台灣大哥大與泛亞用戶數合計,而遠傳與和信用戶數合計,目前用戶數市佔率排名分別為中華電信32.95%、遠傳32.29%、台灣大哥大31.93%。值得注意的另一個數字是,2003年8月全國行動總用戶數開始,第一次連續三個月出現負成長,且一直到2003年12月為止,總用戶數曲線仍保持下滑圖1。但經過交叉比對後(圖1、圖2),從92年8月到12月的這5個月間,中華電信、遠傳、和信三家用戶卻是持續成長,而台灣大哥大、東信、泛亞用戶數卻是一路下滑。這樣的數據,也顯示出台灣大哥大競爭力似乎有不斷下滑的趨勢,台灣大哥大高層似乎應該將此視為一大警訊。
事實上,這樣三分天下的局勢,更適合號碼可攜服務的推行。因為以目前大者恆大,強者恆強的法則與趨勢,和其他國家實施的先例來看,推出號碼可攜服務後,較小的電信業者就更難生存,更容易被較大的業者所合併。近來美國的AT&T Wireless公司被其第二大行動業者Cingular併購,而擠下原本用戶排名第一的Verizon Wireless公司,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而在三強鼎立的今天,3家行動電信業者就可以公平地在同一個起跑點,再好好比試一次。我們也期待看到其良性競爭下,帶給所有用戶最大利益。
儘管三分天下,但中華電信這頭巨龍並不只是經營行動通訊業務,遠傳與台灣大哥大若想要在這背水一戰中擊倒電信巨人,或退而求其次求個全身而退,立於不敗,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在此建議中華電信外之其他電信業者,面對電信巨人和號碼可攜服務的衝擊,一定要發揮勇者鬥惡龍的智慧與精神,不可在價格戰上與其做正面的交鋒。而須以改善服務為優先,開發無法因為號碼可攜而被移轉的加值、客服與其他服務。積極創造其他業者無法取代的服務與優勢,才是因應號碼可攜服務的最佳良策。要知電信巨人雖有其固有的優勢,但這樣龐大的「公營事業體」,得要負擔龐大的人事支出與歷史包袱,連轉個身都有極大困難的巨人,必然有其致命的短處與弱點。
此外,各業者更應重新分析檢討,其用戶使用服務時的消費習慣與付費行為,針對高貢獻率與不同年齡、類型之用戶,祭出不同的行銷服務策略;同時加深強調並建立本身商標及服務,區隔出與其他業者之差異性,與本身之不可取代性,方能在抑制客戶流失率上佔有主動地位,以挽留住不同類型且多元之客戶。步步為營,如履薄冰,發揮創意與智慧、改善服務、提高企業競爭力,方能以小搏大,四兩撥千金。
前文也提到,目前台灣行動通訊總用戶已趨向飽和,且有下滑的趨勢,但新的3G業者除了使用CDMA-2000技術的亞太行動寬頻已於去年開台外,還有使用 W-CDMA技術的威寶(原聯邦電信)、遠致、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4家業者尚未開台。而這其中遠傳、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三家業者同時擁有2G與3G的執照,3G業務開通後,將可望順利將其2G客戶直接移轉到3G中。
而將2G客戶直接移轉給自家經營之3G公司的行為,到底該不該視為號碼移轉,也直接影響到未經營2G業務的亞太行動寬頻與威寶電信的競爭力。在我國原本的行動通訊業務管理規則中,還將此一行為歸為號碼可攜的範圍。但在2003年11月24日公佈之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中,已將此一項目移除。同時經營2G與 3G的業者,只要通報電信總局核准,就可以不需透過號碼移轉的動作,直接將2G的用戶轉移到3G。
但不管如何,目前行動通訊市場飽和都是不爭的事實,就算是上述條件對同時經營2G與3G的業者較為有利,但其3G開台後,3G業務卻必定會擠壓到原本2G 的業務,客戶成長的空間仍將非常有限。順利提前開台的亞太行動寬頻,雖然少了忠實的2G客源,但只要在其他3G業者開台前,領先推出較好較新的服務吸引客戶,仍將佔有時間上的先機。
不屬於2G,亦不屬於3G業務的大眾電信,近期將主要工作與目標集中在南部市場的開拓,並於3、4月宣布在大高雄地區開通,目前在高雄某些地方PHS手機已經可以收到訊號,並正常通話。由於大眾電信成功的將PHS服務以「行動市話」做為行銷策略,以便宜的通訊費用吸引了不少用戶,相對也擠壓了不少經營 2G、3G業者的空間。目前大眾電信大約有65萬用戶,於高雄開通後,用戶數可望再迅速成長到80萬戶。而經營PHS系統的大眾電訊,是否可以完全置身號碼可攜服務之外呢?
PHS在我國被歸類為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與其他2G、3G行動電話業者之行動電話業務與行動數據通信業務不同。根據「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號碼可攜服務指用戶由原第一類電信事業轉換至經營同一業務之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時,得保留其原使用電話號碼之服務」。換句話說,由於W- CDMA、CDMA2000在技術上可視為GSM、IS-41的延伸,故在解釋上兩種不同的業務可以同時歸類為號碼可攜服務的範圍,使得2G與3G兩者間的使用者得自由相互移轉。但PHS系統與2G、3G在技術上就有相當大的差異,使得PHS該不該加入號碼可攜服務的範圍變得有所爭議。但以目前大眾電信把所有精力和目標都放在大高雄、台中新業務的開拓上,似乎也沒有太多熱誠在參與號碼可攜服務上。而單就技術而言,若要讓PHS系統的用戶與其他行動用戶號碼可互相移轉,PHS系統必須具備將內部的信令通訊協定與2G、3G的信令協定相互轉換的能力。但PHS技術源頭的日本,目前並沒有提供號碼可攜的服務,以至於目前有沒有廠商可以提供PHS系統、完整的號碼可攜服務相關設備與產品,而這也是一大問號。
然而就算在法律上可將PHS系統解釋為與2G、3G系統屬不同業務,使得大眾電信可以不必花費大量購置相關設備的成本,也不用擔心或考慮其使用者會因此流失到其他行動網路業者,或該如何利用號碼可攜服務吸引用戶等諸如此類的問題,但由於目前所有電信業者採發話端查訊資料庫(All Call Query)的方式提供號碼可攜服務,亦即每一通電話在發話端就得做號碼可攜資料庫的查詢動作,以確定正確電話路由。所以就算大眾電信的用戶與其它行動業者用戶不會有相互移轉的行為,但卻一定會有相互撥打電話的動作。換言之,PHS的用戶在打電話給其它行動網路用戶時,PHS系統就得進行查詢號碼可攜資料庫的動作,方能確定受話方是否為移轉用戶。若為移轉用戶,又該如何將電話依正確路徑繞送。故不管此一資料庫的查詢動作是查詢其內部資料庫,或是以付費方式委由其他業者查詢,只要全台灣移轉用戶數比率一高,此筆費用就不容忽視。而以香港目前移轉號碼約佔所有號碼的60%的比例來看,大眾電信還是得針對因應號碼可攜服務做更深入長遠的規劃。
而同時支援PHS與GSM甚至W-CDMA、CDMA2000的雙模或多模手機,似乎可以幫PHS系統找到另一條出路。使用者如果有了這樣雙模或多模的手機,就可利用PHS收費低廉的特性,在可以使用PHS服務時,就使用PHS系統通訊。在尚未開通PHS的縣市,就自動或手動將手機轉為GSM或其它類型的服務。而於待機時,又可同時等待兩種不同系統的來話,不需一次帶兩支以上的手機在身上。如此一來可使PHS用戶與其他2G、3G系統用戶重疊,不會發生互斥,便可鼓勵已經使用其他通訊系統的用戶,再多申請使用一個PHS的門號,而變相達到號碼可攜服務相似的功效。
實施號碼可攜服務後,使用者將再也不能根據電話號碼來正確判斷對方屬於哪一個業者的用戶,如此一來,將造成原本網內互打的定義混淆不清。除非某位使用者在將電話移轉後,即正確告知親朋好友其目前真正簽約服務的業者,而這些個親朋好友得牢記到底誰的電話號碼已經轉到哪一家業者了。而原本各業者都有提供用戶網內互打較為便宜的費率,其帳務系統即是靠電話號碼來判別,該通電話是否為網內互打。實施號碼可攜服務後,相對的帳務系統也要做出相關的更改,方能正確判別網內與網外的通話。尤其是類似泛亞與台灣大哥大兩家不同公司,兩者之用戶互打卻屬於網內互打的例子,其系統在因應號碼可攜服務的處理上,將更較其他業者更為困難。
故不管是以使用者的角度,或是業者的角度。可能都會因為號碼可攜服務的實行,使得網內網外的定義變得抽象,而對網內與網外該如何判別變得無所適從。可以預見的,網內互打的服務,可能因為號碼可攜服務的施行而因此消失。
由於電信總局已於2003年11月24日正式公佈「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並明定國內固網與行動通訊業者必須於2005年1月1日以資料庫查詢方式正式提供號碼可攜服務。由於號碼可攜服務不但會直接影響到電信業者的客戶流失率和營收。而且在技術上,為了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業者必須更改包括帳務系統在內的相關電信設備、資料庫與交換機。由於帳務系統乃電信業者財務的命脈,任何的更動與些微差錯都將牽一髮而動全身。但目前實施的時限迫在眉梢,依筆者的觀察,大部分的電信業者不但未能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甚至還有業者未能體會到號碼可攜服務將對業者帶來的重大衝擊和挑戰,讓筆者為其捏了好幾把冷汗。而有些業者則還抱持盡量拖延的心態,希望能拖就拖。但在所有其他國家實施的先例中,唯有事先做好萬全之備戰業者,方能在服務推行一開始就取得先機,進而成為最大的贏家。我們除了要建議所有電信業者應早日擬定相關對策,規劃更緊湊的相關系統購置與更新計畫表,更樂於見到此服務實施後,消費者能因此得到更好的電信服務,與更合理的電信資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