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海洋漂流廢棄物問題日益嚴重,世界各地皆積極推動各項淨海行動,以保護海洋生物及環境。臺灣四面環海,守護河岸及近海環境更有其必要性。因此環保署於109年辦理「海洋廢棄物高質化循環利用示範推廣計畫」,與環保機關、民間團體、產業界及驗證單位並同合作,完成海洋減廢示範案,希望藉此呼籲社會大眾將海廢化成可再生利用的資源,共同實現保護海洋環境的社會責任。
全球將海洋圾依位置分為海岸、海漂面與海底三大類,台灣則分別由環保署負責沿岸廢棄物清除,海保署負責海漂與海底垃圾清理。參與環保署海廢專案的德國萊因管理系統部門經理鄭敦元不諱言說,海廢的收集要看天時、地利、人和,有時甚至不知它在那裏。海廢不像陸地上的垃圾,有大概的定點可推估。
海廢收集並無固定來源或定時定量可供給,除了在河岸撿拾外,鄭敦元實證發現,寶特瓶上的外文字也會自己說明是哪裏來的,海洋垃圾不只是在地化的問題,洋流、季節、風向都會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海洋廢棄物通常包含保麗龍、漂流木、破漁網、浮球、塑膠廢棄物中,其中以塑膠寶特瓶及漁網較易從沿岸取得,也是回收經濟價值較高的產物。 一旦具有商用價值,企業也較有意願投入開發。
此次整個環保署海廢專案示範計畫包含從研究調查、現場淨灘收集、場所儲存、運輸、第一分類場、清洗及碎片化、進入紡織製程、製紗成布到變成衣服,完整示範每一個海廢處理階段,而每個過程都耗費相當的時間與人力。在環保署的專案裏,鄭敦元在台、澎、金、馬、綠島及蘭嶼裏跑透透做海洋廢棄物回收利用認證,經過半年收集,看到了8噸以上的寶特瓶垃圾。而這些可回收的塑膠寶特瓶經過挑選去雜質,大概有5噸能進入到工業製程,再經去無存菁後才能製成上千件的「潯寶衣」。環保署將以潯寶衣示範性計畫模式,建立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標章制度,確保海廢產品的用料、處理、製造等溯源過程。